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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科学“瘦身” 深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数量压缩超七成王学圻身高
2023-06-13 10:47  浏览:51

构建简明友好型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深交所实施精准科学“瘦身”。

近年来,深交所初步构建起“以上市规则为核心,以业务指引为主干,以办理指南为补充”层次清晰的自律监管规则架构,在规范股票上市和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健运行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证监会指导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进行整合,深交所组织专门力量,系统总结监管实践经验,主动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扎实推进自律监管规则整合工作,进一步提升现有规则体系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记者了解到,目前,相关整合工作基本完成,现就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整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按照“搭好体系框架,避免内容大改”原则,以修订股票上市规则为重点,一体推进自律监管指引、自律监管指南适应性修订。整合后,自律监管规则共计36件,数量压缩超七成,构建形成体系化繁为简、内容科学完备、结构易读易懂的简明友好型规则体系。

搭框架、优整合

将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董事备案等原指引统一整合至主板、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形成以承载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相关主题内容的专门指引;将散见于指引、指南中与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相关内容予以整合,形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指引……

“整合”是本次深交所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体系优化的重点工作。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初步建立了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自律规则在内的一整套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

随着规则数量增加和上市公司监管实践的发展变化,如何构建一套简明易行、科学完备、易读易懂的简明友好型规则体系,是市场各方所面临着的共同课题。

作为市场组织者和一线监管者,深交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先后多次开展业务规则“瘦身”工作,目前已初步构建起以上市规则为核心,以业务指引为主干,以办理指南为补充的清晰的“三层”自律监管规则架构。

在“搭好体系框架”的基础下,深交所本次“整合”为的是进一步强化监管规则体系的科学性、体系性、规范性。

记者梳理发现,本次整合工作,深交所发挥股票上市规则作为基础性业务规则的“承上启下”作用,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

“上承”新证券法等上位规则要求,强化交易所规则与法律法规的功能互补;“下启”指引、指南细节规范的原则依据,提供有力监管抓手;在内容上合并同类项,围绕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购重组、监管职责四大业务分类,归并整合不同规则中的相同监管要求,形成上下衔接、有机统一的规则体系。

“从整体框架来看,已经可以明显感受到规则内容更加科学。”深圳一家创业板公司董秘告诉记者。

分门类、明标准

如果说,“整合”是重点工作,那么构建简明清晰体系、透明规范监管标准,则是本次优化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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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围绕‘简明清晰、易懂好用’,深交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面清理规则分类,优服务、务实效。”深交所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如何进一步简明清晰体系自律监管体系?深交所纵向划清层次,横向则统筹编号管理。

具体来看,纵向方面,深交所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 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等非指引类的39件办法、通知等分门别类、归纳整合,归拢至上市规则、指引和指南“三层”体系中,进一步精简规则体系。

横向方面,深交所将整合后形成的规范运作、行业信息披露等13件自律监管指引按序编号;将业务办理类相关的原59件业务指南、指引分别整合形成主板、创业板业务办理指南。

可以看到,整合后,规则形式更加齐整,便于掌握使用。

除此以外,深交所还坚持立规工作与市场主体关切相呼应,归纳总结实践中已经普遍认同的做法,持续优化重点领域配套规则供给。

比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股票上市规则新设“公司治理”和“中介机构”专章,强化公司治理要求,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紧盯“关键少数”,股票上市规则增设“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为规范公司治理,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董事会、监事会召开期间出现异常情况需披露。

除股票上市规则外,主板、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13件自律监管指引同时向上市公司征求意见。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深交所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市场各方合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基础制度,优化规则体系,为提升市场运行质效、激发市场动能、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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