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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永登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成和解的公告我的童年歌词
2023-06-13 00:46  浏览:45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130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永登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成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推进化解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藏发展”)历史诉讼对财务状况的不利影响,结合公司现状,公司拟与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永登信用社”)达成和解并签署相关支付协议。

一、支付协议内容主要如下:

持票人: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付款人: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支付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票据基本情况

1.2018年1月30日,付款人开具了1张以付款人为承兑人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号码为:230965100040820180130156******号,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2018年1月31日,付款人开具了2张以付款人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号码为230965100040820180131156******号(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230965100040820180131156******号(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3张票据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500万元。

2.持票人主张,其已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期向付款人开户行发出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被拒付应答。持票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发出追索通知。

3.持票人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付款人及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成实业)偿还持票人汇票金额35,000,000元及自2018年7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5月6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纠纷中所开具的承兑汇票可能属于王承波等人的刑事犯罪范围,将本案移送拉萨市公安局处理,故作出(2018)川01民初53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持票人起诉;后持票人不服,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民终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持票人上诉。目前与债权相关的刑事案件尚在刑事程序中。

(二)支付方案

1.付款人同意就三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号码为:23096510004082018013015******号、230965100040820180131156******号和230965100040820180131156******号)向持票人支付7,000,000元(大写:柒佰万元整)。

2.支付计划:付款人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向持票人足额支付7,000,000元,具体支付计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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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陈述和保证

双方作出的下述陈述和保证均为真实和准确:

(1)双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或抵触适用于持票人的任何中国法律;不违反双方的公司章程或其他组织性文件;不与其签订的任何已生效的合同规定的义务相冲突;已经双方各自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持票人确认其系本协议所涉债权的所有权人,在本协议签署前,持票人从未以任何方式向付款人或任何第三方全部或部分处分过债权,从未以债权设定任何质权或其他权利负担;本协议签订后,持票人承诺不向第三方以转让、质押等方式处分债权或为债权设置权利负担。

(3)持票人及付款人为签订、履行本协议而向持票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和充分的,不存在隐瞒、欺诈或遗漏。

(4)本协议确定的支付期限届满前,持票人承诺不再(包括通过诉讼等方式)就本协议所述三张票据向付款人主张债权,且不再增加任何保全措施,否则付款人因参加诉讼、解除保全措施等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由持票人承担。

(5)付款人按照本协议支付700万元后,本合同项下债务已全部履行结清完毕,持票人应当在5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付款人的所有保全措施,且持票人承诺不再基于三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号码为:230965100040820180130******号、239230965100040820180131156******号和230965100040820180131156******号)向付款人主张任何权利。

(6)付款人如未按上述支付计划履行任何一期支付义务的,持票人有权要求付款人立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金额(700万元),持票人也可依法追究付款人的票据责任,付款人应承担持票人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三)生效

本协议自付款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董事会审议《关于拟与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成和解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成和解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与永登信用社达成和解并签署支付协议,支付协议生效并履约完毕后将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负担,对公司 2021年度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将以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129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希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成和解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

周文坤董事弃权的理由为:可供决策的信息不足。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12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1-131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1年12月27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1日

7、 出席对象:

(1)于2021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9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与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成和解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须写明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及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 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2日9:00-17:00

3、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9楼)。

4、 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牟岚、宋晓玲

联系电话:028-85238616

传真号码:028-65223967

电子邮箱:xzfz000752@163.com

5、 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52

2、 投票简称:西发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1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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