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中山松德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松德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松德”)出具的《告知函》,获悉中山松德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中山松德持有的公司部分质押状态中的无限售流通股72,033,898股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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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02民初485号2.55亿债务纠纷案件民事判决书、(2021)鲁02民初1400号1.3亿债务纠纷案件民事判决书,中山松德因为债务人提供股票质押担保被连带起诉。因案件执行需要,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中山松德的上述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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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中山松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中山松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