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孙世界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总会计师职务、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鉴于孙世界先生在任职期间内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后生效。在补选出的新任董事就职前,孙世界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工作。
公司第七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董事会指定刘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刘勇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427-5855742
2.传真号码:0427-5856199
3.电子邮箱:huajincorp@163.com
4.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二、监事辞职情况
王维良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鉴于王维良先生在任职期间内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补选出的新任监事就职前,王维良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工作。
三、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徐竹林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展开全文张世强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第七届第六次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张世强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世界先生、王维良先生、徐竹林先生、张世强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截止日均为2024年5月11日,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世界先生、王维良先生、徐竹林先生、张世强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五次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12月8日在华锦股份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任勇强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刘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附后),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黄武生先生、陈希宝先生、宋炳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黄武生先生、陈希宝先生、宋炳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兵工财务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5名关联董事任勇强、杜秉光、董成功、许晓军、陈军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兵工财务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5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锦阳化工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锦阳化工的公告》(2021-05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3、4项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5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
刘勇先生简历
刘勇,男,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专业,高级会计师。1996年8月至今就职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华锦股份代行董事会秘书,北沥公司总会计师。
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武生先生简历
黄武生,男,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黄武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希宝先生简历
陈希宝,男,196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工程硕士专业,高级工程师。2004年8月至今就职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陈希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炳骑先生简历
宋炳骑,男,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工程硕士专业,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宋炳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六次监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12月8日在华锦股份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计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启发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张世强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目前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张世强先生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张世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
张世强先生简历
张世强,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华锦股份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新疆化肥执行董事,进出口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华锦集团监事、北沥公司监事、联合石化监事。
张世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兵工财务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申请22亿元授信额度,期限1年,业务品种为签发商票的可贴现额度。
兵工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1年12月8日经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参会的5名关联董事任勇强、杜秉光、董成功、许晓军、陈军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会计师刘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本次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6734U
法定代表人:邱江
注册资本:634,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6月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兵工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存款7,052,376.11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62,650.01万元;2020年公司实现利息收入196,448.44万元,实现经营利润86,682.58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59,809.19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银行存款3,307,428.50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82,957.02万元;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利息收入124,919.95万元,实现经营利润51,363.94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38,700.18万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兵工财务申请不超过22亿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业务品种为签发商票的可贴现额度。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行签订。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兵工财务申请22亿元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需求,为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兵工财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427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取得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2、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兵工财务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锦阳化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锦阳化工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盘锦锦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阳化工”)实施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锦阳化工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锦阳化工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由本公司依法继承。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经查询,华锦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经查询,锦阳化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吸收合并方式、基准日、范围及其他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方式
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锦阳化工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锦阳化工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二)合并的范围
本次合并范围包括锦阳化工的全部资产和债务。双方完成合并及完成所有与本次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的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无条件承受,原锦阳化工所有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债权由公司享有。
(三)其他相关安排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资产移交及权属变更登记、人员转移、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等事项。
2、公司与锦阳化工履行审批程序后,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3、锦阳化工依法注销后,其全体管理人员及职工成为本公司管理人员及职工,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不变。个别调换工作者,不在此限。
四、吸收合并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锦阳化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100%比例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资金占用,无新增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17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向兵工财务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与会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锦阳化工的议案
3.关于补选张世强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52)、《关于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54)、《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锦阳化工的公告》(2021-055)。上述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第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53)。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13:30-14:5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12月23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0427-5856743
传真:0427-586199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59”,投票简码为“华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