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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制药”)于近日收到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海力制药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46000075,发证日期:2021年10月22日,有效期3年,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到期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海力制药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