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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乃丹书帛曰
2023-06-12 00:26  浏览: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964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管工作函》的全文内容如下: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今年7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作为2021年年审会计师的议案,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对方签署协议,公司股票存在因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鉴于上述事项对公司和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工作要求如下。

一、针对目前公司尚未与中兴财光华签署续聘协议,请公司和中兴财光华分别核实并说明:(1)公司与中兴财光华在2020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是否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2)公司是否续聘中兴财光华作为2021年年审会计师,如否,请公司与中兴财光华分别说明具体原因;(3)请公司说明聘请2021年年审会计师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安排。

二、公司应严格按照本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100 号上市公司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充分论证选聘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的胜任能力,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依法合规选聘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履职尽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审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等情况,并发表审查意见、独立意见。

三、公司2020 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因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等事项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2021年年审会计师应当根据《指引》的相关规定,仔细评估在此背景下接受委托的主要考虑,相关事项是否增加了审计风险、是否可能影响审计结论的可靠性。在后续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应当基于相关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函要求,并于5个交易日内落实工作函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勤勉尽责,审慎核实上述事项,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四、因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三季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6983.88万元,扣非净利润为-6517.73万元。若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13.3.12的有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公司全体董监高高度重视公司2021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尽快聘请审计机构并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终止上市风险。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勤勉尽责,审慎核实上述事项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明确发表意见。

公司将认真落实《监管工作函》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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