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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意思
2023-06-11 10:39  浏览:38

证券代码:000017、200017 证券简称:深中华A、深中华B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1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上午11:00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31号众鑫科技大厦501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2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内容及范围等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展开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三号深圳世纪华源酒店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情请见于2021年12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017、200017 证券简称:深中华A、深中华B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

2021年10月2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2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2月29日。除对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内容及范围等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的前提下,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017、200017 证券简称:深中华A、深中华B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

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A、B股,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三号深圳世纪华源酒店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名称: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会议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三)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将有关证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特别提示: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本着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保护与会人员健康安全的宗旨,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3、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31号众鑫科技大厦501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28181666、25516998,联系传真:0755-28181009,联系人:孙龙龙、喻晓敏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7。

2、投票简称:中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9:15-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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