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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我的眼里只有你歌词
2023-06-11 10:39  浏览:39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1-12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殿谦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有关事项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客观和严谨,同意对2020年财务报表、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有关事项追溯调整。公司今后将认真总结,加强内控管理,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展开全文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1-13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笑洋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0年财务报表、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有关事项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符合要求,董事会对议案进行了说明,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年财务报表、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有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公司经营中重大事项的密切关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1-13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30号)的要求,对相关期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具体情况

自公司现任管理层发现子公司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有一笔1.45亿元定期存单存在质押情形以来,公司现任董事会积极采取措施,聘请中介机构对可能存在的会计差错进行核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现对2020年财务报表、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更正事项及原因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30号)。

1、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

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调整金额及调整说明参照《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30号)中的“一、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原因及会计处理”。

(1)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2、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调整金额基于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调整项,同时增加对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调整。经公司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 认为2021年3月31日应收安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的可回收金额为0,公司认可评估结果。针对该事项,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调减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55,492,037.31 元,补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5,492,037.31 元。具体调整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3、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调整金额基于2020年年度和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调整项,同时增加对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调整。经公司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认为 2021年4月30日应收北京达信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权的可回收金额为0,公司认可评估结果。针对该事项,对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财务报表调减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08,992,060.00元,补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8,992,06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4、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调整仅涉及期初数和2021年4月30日之前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二、董事会、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有关事项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客观和严谨,同意对2020年财务报表、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有关事项追溯调整。公司今后将认真总结,加强内控管理,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更正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我们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的处理,同时要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加强信息披露质量和管理,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0年财务报表、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有关事项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符合要求,董事会对议案进行了说明,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年财务报表、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有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公司经营中重大事项的密切关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4、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3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

1、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1-13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子公司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网金”)因涉嫌违规对外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 第(五)项及 13.4 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9月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现任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已完成核查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工作。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网金有一笔1.45亿元定期存单被质押,该质押未按相关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规对外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 第(五)项及 13.4 第(二)项的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9月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在近期自查中还发现公司存在其他疑似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相关事项自发现以来,公司现任董事会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消除风险,积极督促相关方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争取尽快撤销风险警示。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10月8日、2021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2021-122)。公司现任管理层及中介机构通过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访谈尽调、获取银行流水及相关合同,进一步还原了相关事项的真实情况。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主要进展汇总、更新如下:

(一)关于西藏网金违规对外担保1.45亿元事项

1、事项概述

2020年8月25日,江苏妮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妮菲公司”)向福州中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凯”)银行账户汇入14,500.00万元;同日,福州中凯以“偿还保理公司往来款”的名义向西藏网金银行账户汇入14,598.00万元。山西汇通恒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恒丰”)委托西藏网金收取该笔资金并作为应收保理业务回款,相应冲减与福州中凯应收账款。西藏网金又于同日将14,500.00万元银行存款转入定期账户(期限一年)并办理了存单质押手续。根据公司获取的西藏网金与**银行签订的《存单质押合同》(2020营业部质字第036号),西藏网金以其在**银行的该笔定期存单为明科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的14,5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经自查,西藏网金为明科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按相关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解决进展

(1)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福州中凯向西藏网金银行账户汇入的14,500.00万元实质为西藏网金的借款,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汇通恒丰应收福州中凯保理业务款的可回收金额的评估结果,福州中凯已丧失偿债能力,福州中凯14,5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在2020年末已无法收回,公司认可第三方评估结果,已全额补提坏账。

(2)西藏网金已根据上述借款实质与各方就上述担保事宜的处理达成一致,并已启动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程序,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

(二)中油云泽9亿应收款回收风险事项

1、事项概述

2020年10月,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及其控制的权益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益宝”)为了代替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现用名北京颢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金”)及其子公司偿还公司的往来款项,通过公司全资孙公司汇通恒丰向外部第三方北京宏盛**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宏盛”)借入9亿元过桥资金,并要求北京宏盛将9亿元过桥资金汇入权益宝的银行账户。权益宝于2020年10月13日、10月14日收到上述款项并将其汇入汇通恒丰在**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2020年10月13日、10月14日,汇通恒丰与**银行签订了《存单质押合同》(2020营业部质字第044、045、046号),汇通恒丰将其在**银行存款账户中的9亿元办理了存单质押手续,将该笔存单为镇江中能恒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中能”)在**银行开立的9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为3个月)提供担保。经自查,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通恒丰为镇江中能提供担保事项未按相关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1月13日、1月14日,汇通恒丰在**银行的存单质押到期,汇通恒丰向镇江中能在**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汇入9亿元,**银行于2021年1月13日、1月14日从镇江中能的银行账户扣划了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款。

为进一步核实汇通恒丰9亿元资金的去向及真实用途,公司现任管理层获取到如下资料及信息:

(1)汇通恒丰与中油云泽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简称“中油云泽”)于2020年5月签署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以及于2021年9月签署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解除协议》,即汇通恒丰拟与中油云泽开展保理融资业务,业务规模为9亿元。经公司核查,截至2021年5月,中油云泽未向汇通恒丰转让任何一笔应收账款,汇通恒丰未向中油云泽支付任何款项。

(2)镇江中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后,经背书转让,由山东鑫**公司办理了贴现手续,山东鑫**公司于2020年10月通过三家关联公司将9亿元打入汇入北京宏盛的银行账户。

2、解决进展

(1)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综上,公司2020年10月13日至14日收到权益宝代中融金及其子公司偿还940,726,544.24元欠款,实际为公司对外借款转入。其中2021年1月13日、14日支付给中油云泽指定第三方账户收款的9亿元保理款本金实际为归还该笔借款,剩余的40,726,544.24元详见“(三)深圳宽域 5,000 万预付款回收风险事项”。经公司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认为2020年期末应收中融金及其子公司已丧失偿债能力,该940,726,544.24元欠款无法收回。公司认可评估结果,已全额补提坏账。

(2)汇通恒丰拟启动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程序,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

(三)深圳宽域 5,000 万预付款回收风险事项

1、事实概述

2020年12月,北京国信智能汽车有限公司(汇通恒丰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智能”)与深圳宽域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宽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宽域”)签订《GXKY20201220-1 采购合同》,约定国信智能预付5,000万元到深圳宽域的银行账户。国信智能分别于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向深圳宽域银行账户汇入1,000万元、4,000万元。

为进一步核实国信智能上述5,000万元资金的去向及真实用途,获取到如下资料及信息:

(1)公司于2020年收到长治银行分红通知函以及将2,049万元分红款扣收用于代山西智源融汇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钱包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源融汇”)履行差额补足责任(详见本公告之事项(七))的通知函。时任管理层为掩盖上述分红款被长治银行扣收的事实,通过西藏网金向外部第三方公司借款1,910万元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在账面上按收到长治银行分红款进行会计处理。汇通恒丰通过全资子公司国信智能向深圳宽域支付1,000万元,实为代西藏网金向外部第三方归还借款。

(2)2020年10月,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及其控制的权益宝为了代替中融金及其子公司偿还与公司的往来款项,通过公司全资孙公司汇通恒丰向外部第三方公司借入4,072.65万元过桥资金,并要求外部第三方公司将4,072.65万元过桥资金汇入权益宝的银行账户,权益宝又将该笔过桥资金汇入汇通恒丰的银行账户。国信智能向深圳宽域支付4,000万元,实为代汇通恒丰向第三方公司偿还借款。

2、解决进展

(1)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国信智能于2021年1月3日、1月4日预付给深圳宽域的5,000万元设备采购款,实际为偿还前期借款;2020年收回长治银行分红款2,049.30万元,实际为西藏网金对外借入1,910.00万元及代偿相对方智源融汇转入的资金139.30万元,用于履行代偿差额补足2,049.30万元。经公司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认为该笔代偿差额补足在2020年末已无法收回。公司认可评估结果,已全额补提坏账。相关的4,072.65万元已在“(二)中油云泽9亿应收款回收风险事项”中计提坏账。

(2)公司将积极向相关责任人追偿,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

(四)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风险

1、事项概述

西藏网金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原账面价值为3.67亿元。经公司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重新进行全面评估,截止2020年12月31日,西藏网金所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应减至4,902.71万元。公司认可评估结果,已补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解决进展

现任管理层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审计结果,已于2020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中补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18亿元。

单位:元

(五)公司对钱包金服借款的担保事项

1、事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金服”)于2019年9月27日与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现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君汇华府支行”,以下简称“长治银行城区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钱包金服向长治银行城区支行借款2亿元, “用于支付在长治银行城区支行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差额款项”。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钱包金服的前述借款事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国栋和智源融汇分别为该笔借款签署《保证合同》并约定对钱包金服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解决进展

长治银行城区支行于2021年9月27日向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后公司与长治银行城区支行达成和解并于2021年10月18日划付相关款项。

(六)公司对钱包好车的借款的差额补足事项

1、事项概述

2017年9月21日和2018年2月1日,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郑州银行”)、公司与福州钱包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好车”)之间签署两份《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根据郑州银行与钱包好车于2017年9月13日签订的《个人小额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郑州银行为钱包好车公司推荐的客户(即借款人)提供贷款服务,钱包好车公司就其推荐的借款人向郑州银行承担代偿责任和保证金质押担保责任,公司为借款人在郑州银行的债务向郑州银行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2、解决进展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钱包好车公司推荐的借款人提供前述差额补足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序,亦未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查义务;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差额补足协议》应被认定为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七)公司对智源融汇借款的差额补足事项

1、事项概述

公司现任管理层从原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处获取了公司与长治银行签署的《差额补足协议》。该协议由长治银行、公司、智源融汇(时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三方于2018年4月2日签订。协议约定,就长治银行与智源融汇于2018年4月2日签订的《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如智源融汇未履行义务,公司将就差额部分进行补足。

2、解决进展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智源融汇借款提供前述差额补足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序,亦未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查义务;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差额补足协议》应被认定为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30号)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导致的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7条,在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违规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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