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华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银华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食品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1年12月8日起,本公司新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食品ETF(代码:159862)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A类基金份额参加代销机构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8日起,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501022;场内简称:银华鑫盛;扩位证券简称:银华鑫盛LOF)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费率以代销机构官方活动公告为准。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参加费率优惠的代销机构
■
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自2021年12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费率折扣以代销机构具体安排为准,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代销机构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展开全文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
1、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9日起,招商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
注:招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元,具体办理细则详见招商银行网站。
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自2021年12月9日起,通过招商银行办理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仅限场外前端模式)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费率折扣以代销机构具体安排为准。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参加活动代销机构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3、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各参加活动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参加活动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代销机构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式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同一基金A、C类份额之间未开通相互转换业务。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