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德润因经营业务需要共同向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疆”)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额度,公司为德润租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德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德润租赁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483.4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德润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为德润租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德润共同向天津东疆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1年,保证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时止。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2021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1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公司名称: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0680743562
3、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2-615
展开全文4、法定代表人:杨斌
5、注册资本:816,666,667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经营性租赁业务;租赁物残值的处理;租赁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租赁担保;转让租赁;信用担保;项目投资及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7、股权结构:
■
8、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
(二)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被担保公司名称: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MQEYX3
3、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325-2
新力德润已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住所地址为:呼伦贝尔路426号铭海中心4号楼-3、7-506,目前尚未取得最新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孟庆立
5、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7、股权结构:德润租赁持有天津德润100%的股权,公司持有德润租赁58.48%的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天津德润58.48%的股权。
8、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5、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德润租赁、天津德润,下同)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手续费、预收租金、销售款、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3)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德润租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德润日常业务开展需要,除公司外的其他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公司在经营、财务、对外融资等方面对德润租赁和天津德润有实际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且被担保方德润租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德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9,683.42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8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