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
代缴2022年贵阳社保,贵阳社保代缴,代买贵阳社保,贵阳社保代理
2022-01-11 16:06  浏览:12
价格:未填
发货:3天内
发送询价

关键词:代缴贵阳社保,贵阳社保代理,代办贵阳社保,贵阳社保外包,贵阳社保代买
下班绕道去买菜回来路上被车撞了是工伤吗?
罗小莲系广德县某陶瓷公司职工,住在公司院内的职工宿舍,吃饭问题自行解决。
2015年8月8日16时左右,罗小莲下班骑电动三轮车去牛头山街道买菜和办理其他个人事务,返回宿舍途中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罗小莲受伤,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罗小莲不负事故责任。公司距离牛头山街道有5公里左右。
罗小莲于2015年9月27日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于2016年4月22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认为罗小莲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为工伤。
罗小莲不服该决定,于2016年10月25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一审判决:罗小莲外出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下班后的生活问题,而不是“回家”,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罗小莲下班后去距离宿舍5公里左右的牛头山街道买菜和办理其它个人事务返回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其受到的伤害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构成要件。
罗小莲诉称当日下班后外出牛头山是为了办理其他个人事务和买菜回来做饭。根据其工作地点与宿舍距离较近的情形分析,无论其下班后是否进入宿舍,其外出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下班后的生活问题,而不是“回家”。故其受交通事故伤害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认定工伤情形。
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罗小莲的诉讼理由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二审判决:距离宿舍5公里的路途并非上下班的正常合理途径,不能认定为工伤
罗小莲不服上述判决,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罗小莲居住地为公司提供的在公司内的职工宿舍,其上下班的正常合理途径应当为工作场所至其宿舍之间,距离其宿舍5公里左右的牛头山街道并非是其上下班的正常合理途径,故罗小莲于2015年8月8日16时左右下班后去牛头山街道买菜和办理其他个人事务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认定工伤情形。
一审判决驳回罗小莲诉讼请求并无不当。罗小莲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不予采信。
据此,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一)项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申请再审:我下班绕路买菜,是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当认定为工伤
高院裁定:确实不能认定为工伤,别折腾了
贵阳社保代缴公司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全国连锁、集团化运营的大型人力资源公司。总部位于广州,全国共分华南、华北、华东、华西、华中等五个大区,网点遍及中国大陆31省市。
作为中国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之一,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成为行业的领先者。
  联系: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曾先生 13609029349 QQ1421135022





联系方式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