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恒标
发明专利: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发货:3天内
青岛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公开的好处和坏处
根据国家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若不请求专利提前公开,则该专利从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后,将会自动公开。那么对于申请人来说,提前公开专利和不提前公开专利会对自己本身产生什么影响呢?
某些情况下,请求专利提前公开,即在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前公开专利,对申请人是有好处的。
1)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如下,从申请日起开始计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但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即只有在发明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人才被赋予主张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因此,早日授权不仅可以增加专利权人实际持有专利权的时间,而且对于一些生命周期比较短的技术如电子产品,早日授权也可以提高其专利权的利用率。另外,发明专利授权还涉及实质审查阶段,且实质审查阶段是在发明专利被公开后才能进行的,可理解为,若是发明专利提前公开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专利进行实质审查的时间提前,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将专利授权的时间提前。
2) 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如下,即获得所谓的“临时保护”。因为很多发明专利在申请日后,将会由申请人通过产品上市或是发表论文等方式对其发明专利的内容进行公开,在这种情况下,将专利申请文件提前公开以获取“临时保护”就更为重要,因为他人很容易通过这些途径得到该技术来进行实施。虽然由于专利法没有对“临时保护”涉及的费用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所谓的“临时保护”实际操作起来并非那么容易。但是,在申请专利的技术已经出于事实的公开状态的情况下,提前公开至少可以对社会公众,尤其是相关行业的竞争对手以警示作用。
3)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下,抵触申请(是指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具体是指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技术已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只能用于评价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但不能用于评价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在此情况下,将专利申请提前公开可能会对竞争对手的在后专利申请的创造性产生有效的负面影响。即在对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进行判定时,是将本申请与申请日前公开的现有技术相比的,这样本申请越早公布,就越有可能影响他人在后申请的创造性。
某些情况下,请求专利提前公开,即在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前公开专利,也可能会损害申请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