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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时代》是我的第一个长篇,写到3万字的时候我深觉这种类似于《以父之名》的叙事方式并不轻松
停笔两个月以后我再次动笔,竟然发现自己无从下手
某日深夜我打电话给四川一个做书的朋友,他就是我经常写到的陶狼
陶狼的手机在深夜一般很难接通,他总有太多的电话需要拨出或者呼入
我说,我第一次发现写小说原来这么难
陶狼很废话还带着抒情的口吻回答我说,是啊
心绪混乱的时候我颓唐地找到一本去年没有看完的王小波,于是开始想《王小波门下走狗》的来历
路的极端是一马平川的湖水,湖边的路上停着少许车辆,船上有人在钓鱼
遥远的落日闪着金光,它筹备摆脱了
幼年时曾口出大言:活到三十我就死
由于以十三四岁的年纪看三十,是那么边远而可叹
人过三十天过午,芳华已远,最佳的时间往日,剩下的即是反复过往的日子,沿着下坡路走向衰败,如何想也有种豪杰绝路佳人迟暮的悲惨,不如在人命飞腾处嘎但是止,便是一个完备的究竟
我的后面总会跟着一条小狗,一条毫无特色的本地小狗
它有时候很温顺,憨厚的眼睛里总有一种让人疼爱的目光,有时候却又很顽皮,撒开四腿在广褒的田野上狂奔,追蝴蝶扑蜓蜻,那朴拙可爱的样子,常常引得人忍不住笑逐颜开
小狗是地地道道的本地小狗,身子细长,两耳不大,嘴巴尖尖,黑缎子一样柔顺发亮的细短绒毛紧贴在身上,我们常年不断的喂狗,因为母亲说狗忠诚老实,能够看家,是人类最好的伙伴
原来其女友某日闲来无事,便在他的QQ上把他与网友的聊天记录悉数查了个通彻,发现我是他众多网友中交谈最多且谈趣甚浓的一位女士,女友遂极其妩媚之功向他追问其是否爱她,他点头,女友立即笑颜如花,在她笑的霎间顺手就把我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