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服务
东莞职工五险托管,东莞社保公积金咨询,东莞社保服务机构
2021-03-02 16:11  浏览:11
 

 

申请社保关系转移

要注意什么?

 

问:我今年30,辞掉了老家的工作,准备去北京闯一闯,但暂时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可以先把社保关系转移到北京吗?

 

答:您需要先在北京找到就业单位,并在北京参保缴费后,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问:我今年52岁,男性,老家河南,头一次到天津打工,可以把社保关系转移到天津吗?

 

答:根据政策,男满50岁,女满40岁,不在户籍地又是在新就业地第一次参保的,则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账户,其他地区的社保关系不能转入临时账户所在地,到达退休年龄时临时账户的缴费本息需转到最终确定的待遇领取地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待遇。

 

因此您的情况暂无法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将来退休时可以把天津的临时账户关系转移回待遇领取地。

 

问:我已经退休了,孩子让我去上海跟他们一起生活,我可以申请社保关系转移,在上海领取养老金吗?

 

答:不可以的,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您在上海居住时的养老金依然由参保地发放。

 

问:我在好几个地方都参过保,快退休了,我应该在哪领待遇,社保关系应该往哪转呢?

 

答:政策规定了确定待遇地的确定规则,简单概括,就是退休时先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是不是户籍地。

 

如不是再看是否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存在多个的,要看哪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累计缴费满10年地是最后一个。

 

以上条件都不满足的,由户籍地兜底。

 

详细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

 

问:我还有很多政策问题不太懂,应该向哪咨询呢?

 

答:您可以咨询原参保地或新就业地12333服务电话,也可以通过点击电子社保卡中“各地社保转移经办机构”,查询经办机构信息并咨询经办人员。

 

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总部广州,全国59家分公司,300多个网点。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东莞社保代理,代缴东莞社保,代买东莞职工五险一金,办理公司社保服务!
提共全国范围(社保及公积金代理.薪酬福利代发.职工劳动合同代签等服务)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东莞)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先生

直线固话:0757-83357928

手机微信同号:15816927432

办公Q Q:2856957353
地址:东莞市莞城可园南路5号联讯大厦六楼603室

联系方式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