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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事先约定劳动合同到期自动顺延?太原社保代理
2022-05-06 14:06  浏览: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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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被用人单位留用的劳动者提出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确定工资待遇,但遭到拒绝。用人单位拿出此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载明“本合同届满到期后,双方若未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本合同按照原条件自动续签顺延两年”的条款。用人单位的做法对吗?

解答:用人单位事先约定劳动合同延续,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劳动合同到期,也就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此终结。为此,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理应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续签就是在实施这一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平等协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事项。否则,用人单位将会有“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支付两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第四十四条:有“劳动合同期满”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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