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40
关键词:惠州社保代理,惠州社保代缴,代买惠州社保,代办惠州社保,惠州办事处社保代理,惠州个体户社保代理,惠州人力资源服务,惠州分公司社保代理,惠州劳务派遣。
单位应依法安排员工享受年休假
【案情简介】
2014年9月,李某入职A公司,从事门卫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书面劳动合同。2017年9月合同到期后,李某因个人原因辞职,同时要求单位支付三年以来的未休年休假工资。单位拒绝支付,李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案件解析】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依据该条,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且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本案中,某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李某在工作期间,单位已经安排其享受年休假或已经支付年休假工资,结合李某的工作年限,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之规定,仲裁委裁决A公司应支付李某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单位应根据其工作年限,合理安排其享受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惠州社保代缴具体操作流程:
1、业务咨询: 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个人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
2、提供可行性方案:根据客户需求制定相应的方案。
3、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提供购买人员资料。
4、提供资料,由我公司进行代买社保。
5、进行后期服务。
我司介绍: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部)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7年的Hr行业经验!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有333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客户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我司专注于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代发工资、猎聘等人事外包工作;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骏伯公司为企业及员工解答各种社保疑虑问题,有需要请致电!
咨询方式: 13411160517(微信同号) Q Q:12150216152
地址:惠州市河南岸13号小区风华世家风颂阁五层B2号房